类似遭遇并非个例。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 。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 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 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。货不对板、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。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。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 。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,
洪涛建议 ,
记者调查发现,专家指出 ,以次充好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 、配送损坏等 。
洪涛进一步解释,
